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

admin 170 2025-07-29 09:08:19 编辑

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

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费用

=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减:增加)

或者: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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