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admin 212 2025-07-14 09:40:19 编辑

企业并购类型:

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收购控股、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收购控股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不解散,并购企业收购被并购企业至控股地位。

吸收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企业存续,被并购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按照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划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生产经营相同(或相似)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纵向并购是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具有上下游关系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

混合并购是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如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领域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进行并购,或对生产和经营与本企业毫无关联度的企业进行的并购。

按照被并购企业意愿划分:善意并购、敌意并购。

善意并购是指并购方事先与被并购企业协商、征得其同意并通过谈判达成并购条件,双方管理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在此基础上完成并购活动的一种并购。

敌意并购是指并购方在并购被并购企业时遭到被并购企业抗拒但仍然强行并购,或者并购方事先没有与被并购企业进行协商,直接向被并购企业的股东开出价格或者收购要约的一种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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